當遇到店家屢次爽約 該怎麼對待
不知道你是否遇到過店家違約的情況,當很著急辦一件事情而店家卻屢次爽約時,你會怎麼辦呢?把主的話帶入現實生活中就能化解矛盾,使事情朝著好的方向發展。
店家爽約,心裡犯堵
去年九月初,我們到燈飾城給兒子結婚的新房挑選燈具,老闆娘熱情地為我們介紹、推薦。我們選中後她便答應會儘快上門安裝,讓我們放心好了。
快到九月底的時候,兒子的婚期近了,我們想先把燈裝好,再購置家具佈置新房,就跟老闆約好兩天後來家裡安裝。到了那天,老闆告訴我們要晚上來,不湊巧那天晚上我們有事要出門,只好拖到第二天安裝。
第二天裝了一天沒裝好,我們以為他們會接著裝,沒想到他們卻把燈擱在那兒了。我們焦急地等了一天又一天,又去店裡催了好幾次。老闆娘的態度不像之前熱情了,只是應付著說:「阿姨回去吧!我們明天就去。」幾次都是這麼說,可就是不見有人前來裝燈。我們只好再去問,老闆娘就說:「等手頭正在幹的這家弄好了,馬上就去。」我心想這次可能真來,就放心地在家等著。誰知這一等又是半個月!
這次我再也忍不住了,心裡直冒火,憤憤地想:「你們說得比唱得還好聽,我們找了一次又一次,你們卻一拖再拖就是不給裝。兒子就要結婚了,該辦的事不能辦,讓我們等了一個多月,這不耽誤我們的事嗎?哪有你們這樣辦事的?你們太欺負人了!『你敬我一尺,我敬你一丈』,你們一點不考慮我們的感受,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!」一時間,我被血氣沖昏了頭腦,打算去找他們理論,再不裝就去找別的店,就是吵起來,我們也有理!
主的話制止了我血氣的爆發
正當我準備出門時,我想到自己是信主的,若憑血氣做事,這是羞辱主的名,是主所不喜悅的。可我又想,要是不找老闆說說,那等到什麼時候才能給我們裝燈啊?
爭戰中,我來到主面前禱告:「主啊,這事讓我很為難,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,這家燈飾店老闆的做法讓我很生氣,我想找他們理論,但我知道這樣做不合你的心意,也不合基督徒的體統,可我心裡很生氣,放不下這件事。主啊,我該怎麼做呢?」
我打開聖經看到主耶穌說,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」(馬太福音5:38-39),主的話提醒了我,使我冷靜了一些。主明明告訴我們不要與人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,而要學會忍讓人,甚至打左臉還要轉右臉給他打,我怎麼就忘了呢?我對人的包容、忍耐哪兒去了?臨到這點小事我就滿腹火氣,恨他們耽誤了我們的事,想去找他們理論,對人沒有包容、忍耐、理解,差點做出羞辱主名的事。此時我明白了,凡事臨到都有主的允許,我不應根據事情的外表看待事情的對錯,而應該回到靈裡尋求主的意思,按照主的要求實行主的話。想想即使我憑著耍血氣爭來了理,在主那兒看我流露的還是敗壞性情,沒有實行主的話,也沒有見證,做出的是羞辱主的事,這不是讓撒但恥笑嗎?
當我在主話語的引導下對自己有了一些認識之後,我的血氣一下減輕了許多。
這時,我又想到聖經上說,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』」(馬太福音18:21-22),主的話使我心裡的怨恨徹底消除了。主的話說得明明白白,當遇到別人得罪我們、觸及我們的利益時,對別人要有極大的包容、忍耐,能夠無數次地饒恕別人。
對照在裝燈這件事上,我認為店家失約在先,就有理由發血氣,當時那副盛氣凌人的架勢沒有一點正常人的樣式,現在想起來真感到蒙羞、慚愧。想想主那麼尊貴,面對我們這樣充滿撒但敗壞性情的人,都能一次次地包容、忍耐,等待著我們變化。我也要按著主的話實行饒恕別人,不管店老闆因為什麼原因拖了一個多月,我都不能怨恨他,不能做讓主厭憎、恨惡的事。解決問題不需要發火,也無需用教訓人的口氣,我應該心平氣和地去談。明白了這些,我心裡感到無比輕鬆。於是,我把裝燈的事禱告交給主,等候主的擺佈安排。
我變了,事情有了轉機
沒想到我的心態扭轉了,店老闆第二天就打電話說要來裝燈,這是我預料不到的,真是感謝主!我熱情地與老闆打招呼,給他倒水,結果老闆只花了一下午的時間,輕輕鬆鬆就裝好了。在主話語的帶領下,避免了一場一觸即發的爭執,而且當我真正依靠主的時候,事情出現了轉機,讓我看到了主的全能主宰。正如經上說:「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」(哥林多前書13:7)
通過這件事,我學會了凡事來到主面前,把主的話帶入現實生活中,從真理的角度看待一切人事物,學會包容,學會忍耐,用主的話去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矛盾。相信不管什麼事都在主的手中掌管,真心相信主、依靠主,順服主的安排必不至羞愧,我體嘗到了憑真理做人真好!
筆者:劉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