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金句-金錢

馬太福音6:24
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

希伯來書13:5
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:「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

馬太福音6:31-33
所以,不要憂慮說:「吃什麼?喝什麼?穿什麼?」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。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,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。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

提摩太前書6:10
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
路加福音16:11
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

提摩太前書6:17
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自高,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;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。

使徒行傳8:20
彼得說:「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!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。」

以西結書7:19
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,金子看如污穢之物。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,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,不能使心裡知足,也不能使肚腹飽滿,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。